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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文件
陕执药协发﹝2018﹞1号
关于评选2018年度
“陕西省优秀执业药师”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促进我省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药学事业的健康发展,表彰和奖励在药学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广大药学工作者,根据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2018年工作计划,现将本年度推荐评选 “陕西省优秀执业药师”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:
以药学服务领域的执业药师为主。
二、推荐条件:
(一)具有药学专业学历背景和执业药师资格;
(二)从事药学服务工作10年以上;
(三)廉洁奉公、爱岗敬业、踏实勤奋、开拓创新;
(四)在药学服务,药事管理,人才培养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,为业内同行所公认,或在处置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救援等特殊任务中事迹突出的;
(五)在药学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,包括论文、著作、科研成果(或主持编写药讯,用药指导手册)等,受到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表彰。
推荐条件中(一)(二)(三)项为必备项,(四)(五)项需符合一项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:
(一)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,严格审核;
(二)推荐人员须填写《2018年度“陕西省优秀执业药师”推荐表》(见附件),被推荐人的事迹要与评选条件相对应,内容详细具体;
(三)被推荐人须将获得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随推荐表同时上报;
(四)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必须经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核,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,方可有效;
(五)所有材料以电子版(word+PDF)形式发送至邮563023245@qq.com ;
(六)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。
四、评审及表彰:
收到推荐单位的材料后,由我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,经协会理事会审定后确定。评选出的2018年度陕西省优秀执业药师的表彰活动另行通知。
五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张丽芬 陈华
电话:029-62288213 62288215
附件:2018年度“陕西省优秀执业药师”推荐表
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
2018年5月22日